各学院学工组:
根据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的实施办法,现需进行两项工作。
一、年度评审工作
对本院享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(即2014年获该奖学生)进行年度综合评审。
(一)本次评审的学生为2014年10月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学生。名单如下:(共计35人)
地学院: 柴锡炯
资源学院: 赵晨蕾 方拓迁 赵月华
材化学院: 孔贝贝
环境学院:马柯 毕旭鹏 高杰
工程学院: 马龙飞 张继超 程康 郑素梅
地空学院: 余灿 吐送江.买买提
机电学院: 任彩乐 王超 周晨红 裴登科
经管学院: 唐慧敏 戴桢 刘漩 王玉婷
外语学院: 来胜唯
信工学院: 刘奥 刘德智 熊乔
数理学院: 李洁 汤倩
艺媒学院: 邸亚华
公管学院: 张建良 商桃桃
李四光学院: 贾国栋
计算机学院: 黄志朗 周念
马克思主义学院:程丙
(二)主要考查指标与要求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立志振兴中华,毕业后愿为祖国建设服务;
2.努力学习,品学兼优,成绩或综测排名前20%;
3.遵守学校各项规章,生活俭朴;
4.家境贫寒,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学校所在城市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。如去年收入有较大变化,请做出说明。
5.在评审工作中,如遇不符合规定者,学院应充分了解情况,根据实际做出妥善处置,对于来自中西部地区的学生或少数民族学生,要充分考虑其学习基础较为薄弱的现实情况;对于学习成绩偶尔出现下滑的学生,如学生本人比较努力并有所进步,学院可提出申请,如认为确应取消其资格者,请说明原因并提出增补学生的建议,增补学生应在同年级学生中遴选。
(三)年度评审应提交的材料:
1.学院评审过程简况、新增获奖学生和被取消获奖资格学生情况说明;
2.受助学生填写《获奖学生情况跟踪表》一式两份,
3.学生成绩单2014-2015学年(加盖学院教务科公章,一式两份)。
4.新增获奖学生要填写《申请表》并附成绩单,一式两份。
5.受助学生本年度参与公益活动、社团活动的年度总结;学生优秀事迹总结。
6.学院填写第五期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《实施情况统计表》一份。
二、优秀学生标兵遴选
基金会将在本期奖励计划受助学生中遴选出表现优异、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,以基金会名义授予“优秀学生标兵”荣誉称号。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。现请学院根据本院学生情况酌情推荐,从中推荐1名候选人(也可以不推),由校奖学金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人选。要求如下:
(一)推荐候选人要求
1.政治思想素质好,具有创新意识,在科研、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;
2.勤奋努力,学习成绩优异;
3.精神面貌积极向上,勤俭诚信,在学习、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。
(二)需报送的推荐材料
1.曾宪梓教育基金会第五期《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》两份;
2.学生自我总结(字数不少于1500字,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片一张)一份;
3.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(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出具)一份;
4.院系主管老师推荐信(要求写明推荐原因)一份;
5.学院填写的优秀学生标兵《评审表》一份。
优秀学生标兵《自我总结》要求如下:
1、题目自拟,文体不限,形式以活泼多样为最宜。字数不少于1500字。并附本人学习或生活照片一张(5寸)。照片要求:本人单人照片,面部清晰,人物勿过小。
2、实事求是地总结自己在学期间,学业、生活、社会实践、思想品格等多方面取得的成绩(可举事例);记录自己勇于战胜困难的体会或以各种方式回报社会的活动等。
3、主题突出,条理清楚,语言表达流畅。请注明所在学校、年级及享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年限。
请各学院组织认真评审,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。公示完成后,将上述所要求填报的材料(纸质)于9月25日前报送大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刘老师处。所有电子文档上传至“地大资助工作组”群文件共享,文档名称:学院名+奖项。
大学生奖励与资助中心
2015年9月10日
获奖学生跟踪表
取消获奖资格学生统计表
实施情况统计表
优秀学生标兵评审表
优秀学生标兵推荐表
增补学生申请表